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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南昌人才市场有几个?在哪里?
请问南昌人才市场有几个?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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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南昌人才市场有几个?在哪里?

南昌有5个人才市场: 1、江西人才市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266号 2、南昌人才市场地址:后墙路33号 3、南昌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高新七路192号高迅大楼 4、德林人才市场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99号 5、智通人才连锁地址:南京西路277号金阳光大厦B座 扩展资料: 人才市场,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辖,农民工市场、劳务市场、劳动市场、劳工市场、职业市场、就业市场、求职市场、招聘市场、人力市场等,是指适龄劳工供求的市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才市场:

请问南昌人才市场有几个?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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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南昌人才市场有几个?在哪里?

亲~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开心]:南昌有4个人才市场,分别是南昌市人才市场、城东桥头实业总部---南昌国家高新区大礼堂人才市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人才市场和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才市场。南昌市人才市场:南昌市新建西路1号湖东大厦906室城东桥头实业总部──南昌国家高新区大礼堂人才市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大道(下沙片段)6号大礼堂一楼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人才市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大道165号5楼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才市场: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大道178号玉兰大厦西创业楼9层【摘要】
请问南昌人才市场有几个?在哪里?【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开心]:南昌有4个人才市场,分别是南昌市人才市场、城东桥头实业总部---南昌国家高新区大礼堂人才市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人才市场和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才市场。南昌市人才市场:南昌市新建西路1号湖东大厦906室城东桥头实业总部──南昌国家高新区大礼堂人才市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大道(下沙片段)6号大礼堂一楼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人才市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大道165号5楼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才市场: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大道178号玉兰大厦西创业楼9层【回答】
哪个人才市场更全面靠谱点【提问】
南昌市人才市场比较靠谱哦亲亲。【回答】

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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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就业及其相关管理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扩大就业。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促进就业工作管理制度,并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监督。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促进就业政策督查评估机制,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评估。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促进就业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农业、教育、工商、税务、统计、审计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失业人员统计等与促进就业有关的基础性工作。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第二章 政策支持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产业政策、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第十条 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户籍迁移、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为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创造条件。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就业工作目标和财政增长情况,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下列方面:

  (一)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青年职业见习的补贴;

  (二)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

  (三)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四)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和奖励;

  (五)扶持公共就业服务。

  省人民政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可以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就业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挪用。审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执行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村委会干部社保有何政策
提示:

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村委会干部社保有何政策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5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职责。

行政处局室19个,即办公室、信访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军官转业安置处(江西省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服务指导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局、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和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部门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3个,即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外国专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