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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代购案的案件背景
空姐代购案的案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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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代购案的案件背景

从2008年夏天开始,李晓航在淘宝网上销售化妆品,起初从代购店进货,后来结识韩国三星公司高级工程师褚子乔。由褚子乔提供韩国免税店优惠账号,结算货款,再由李晓航和男友石某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一年多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人民币。受审时李晓航虽然认罪,但表示自己没有预谋偷逃税款,不清楚化妆品还要交税,也没留意自己走的是无申报通道。褚子乔表示,自己纯粹是帮李某的忙。此前,褚子乔曾两次因携带大量化妆品从韩国入境受到罚款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空姐代购的空姐代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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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判决结果,在网上引发了极大关注。不少网友感慨,“原来网上代购是偷税的”、“代购点化妆品就判了11年,太吓人了。”在微博举办的一个网络调查中,截至昨日下午6时左右,有超过2.3万网友表示“不理解为什么判这么重”,而支持这一判决的只有894人。 网络上对这名离职空姐抱同情者居多,一些人认为法院对她判刑太重,更有人认为她的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有网民说“不就是代购吗,怎么能算是偷税呢?”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肖锦阳律师告诉记者,对于这位前空姐的量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她主观上是故意偷逃税款,而且客观上作出了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偷逃税款超过5万元,已经符合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根据法律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律师坦言,超标商品不申报,就是涉嫌走私,如被查获要按照规定处罚补缴税款,如果“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化整为零”就不违法了?既然邮购和自带都有免税额,因此大部分海外代购都选择了“化整为零”的方式,将电子产品、化妆品、日用商品拆分成多份,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规定携带入境。昨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一家化妆品代购店的店主,对方就表示她们都是学生做生意,每次去香港带两三千元的产品回来不会被查,也没遇到过什么问题。对此,海关方面强调,我国对入境的商品区别为物品和货品两个概念,海外代购混淆了这两个概念。“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入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它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而肖锦阳也表示,上述代购店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走私,虽然单次的金额比较小,但如果被查处时要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后果同样可能很严重。 此案将一向低调的代购行业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网上代购涉嫌走私,随时可能成为国内相关部门的打击对象,让这些从业者感到惶恐不安,不少海外代购商家萌生退意。对此有专家建议,尽快对网上海外代购立法予以完善。人民网据此新闻推出的调查显示,14.8%的网友(372票)表示“支持,偷税违法,此举以儆效尤”;25.1%的网友(631票)表示“反对,网购是新生事物,应既往不咎”;58.8%的网友(1481票)表示“建议,完善法律法规,让网上代购有法可依”。虽然反对判刑以及建议完善法律法规的占绝大多数,但淘宝网上已经有一些海外代购商家萌生退意。海外代购再受重挫“前空姐代购获刑”只是今年相关部门加强海外代购行业监管力度的信号之一。 2012年4月,海关总署发布新规,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进行调整,同时规定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手续。只有通过对方国家邮政企业,交由中国邮政在内地投递的包裹可以使用。据了解,代购物品的主要入境途径有常规货物运输、私人包裹邮递、个人携带通关等,之前多是通过转运公司走EMS清关多批次入境。新规一下子让绝大部分转运型海外物流公司在国内的业务中断。另外,所有境外快递企业须使用EMS清关,这意味着代购人通过第三方海外转运公司进行托运的包裹,很多须按照贸易货物通关,需要被检查补缴税。直接导致代购物品的价格上升,转运快递公司也重新调整价格,有的涨幅在50%以上,代购商品的价格优势大受影响。海关新政的颁布让海外代购进入到了一个低谷期,目前刚刚有了明显回升。据业内人士介绍,一方面是当初离开的卖家部分已经回归,而另一方面是曾经被海关新政卡死进货渠道的商户找到了新的方法。但此次“前空姐代购获刑”却让刚刚缓过来的海外代购一下被打回了原形,目前已有部分商家关门歇业。业内人士表示,2012年4月颁布的海关新政已经让使用跨境包裹进货的商家无利可图,如果按照“获刑11年”的判罚标准得以推广,“人肉快递”的模式也将无法使用,为了有利可图,可能会迫使更多的商家铤而走险,转向走私渠道。引发行业危机面临洗牌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调查,2011年我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265亿元,同比增长120.83%,预计今年飙升至480亿元。目前,化妆品、奶粉、箱包占据代购商品三强,紧随其后的是服装、电子产品等。除了海外代购的商品价格便宜外,也有对产品品质的青睐。近年来,不断有国内婴幼儿奶粉曝出安全事故,这导致稍有消费能力的家长都会选择外资品牌。业内专家表示,国内的市场不能完全满足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加上互联网这样的新技术兴起,网购日益发达,人们联络更加方便,这才有了代购迅速成长的土壤。政府部门应正视百姓的需求,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但对正当需求,应想办法满足,出台相应政策,不要“杀鸡儆猴”。而众多海外代购卖家如今正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如果提高售价,将进口税转嫁给消费者,将失去竞争优势;如果不提价,那赚取的利润还不够缴纳税款,甚至还会让部分商家铤而走险,“此次事件或将成为一个契机,让海外代购进行一次洗牌”。消费者也纷纷呼吁,尽快对海外代购立法予以完善,以便让更多人能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但有业内人士指出,能够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真正施行国内国外同价。 网易、搜悦等媒体称;将李晓航案称为中国网络代购市场的一记警钟,毫不为过。有同是海外代购淘宝店家的网民感叹,若李晓航获刑,电子商务市场中数以万计的海外代购店主岂非都要进监狱? 从法律文本上看,这一问题的答案还真是肯定的。不独李案,今年2月,上海也有两名淘宝店主因海外代购而获刑。这类案件并不多见的原因,并不是立法缺失,而是执法的滞后。海外代购业的兴盛,实则也与这种“选择性执法”的盛行紧密相关。 基于海外代购市场的刚性需求,代购这一怪胎并不会因李案而终结。这一影响性案例在为代购行业敲响警钟的同时,也为税收制度的合理调整与侦查制度的严格执法提了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