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汉县牟雄现任教育局长
宣汉县隶属于四川省达州市,地理坐标处于地理坐标处于东经107°22′至108°32′和北纬31°06′至31°49′之间,宣汉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北大巴山南麓,川、渝、鄂、陕结合部,宣汉县幅员4271平方公里,辖53个乡镇、491个村、77个社区。 截至2014年,宣汉县户籍总人口132.26万,拥有汉族、彝族、藏族、羌族、苗族、回族、蒙古族、土家族、傈僳族、满族、侗族、瑶族、纳西族、布依族、白族、壮族、傣族等民族。2014年,宣汉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0.56亿元。 宣汉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无霜期长。境内地形复杂、山势逶迤,由东北向西南倾斜绵延,截至2011年末,宣汉县已探测到的资源达28种,宣汉县野生动物约400种,野生植物3000余种,[1] 宣汉县旅游资源丰富,其中四川百里峡,洋烈水乡为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2]
宣汉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2014年达州市宣汉县被批准为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于2014年起宣汉籍考生将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按相关要求,在外就读的宣汉籍考生,若要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必须回宣汉参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九条 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宣汉县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四川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要促进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要体现积极稳妥,从紧从严,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