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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南京市江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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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具有江宁区城镇常住户籍满5年;经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初审,区民政局与区房产局复审。2、家庭人均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3、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3953元以下)4、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南京公租房购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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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租房购买条件?

一下是对于公租房购买条件是什么的解答
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租房子,也可以用来买房子。这样让我们可以更好的利用起来闲置了多年的工积金。那么,公租房可以用公积金买吗?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呢?带着这些疑问,下面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公租房可以用公积金买吗
1、公租房能用公积金购买。租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时提供当地公租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租凭证材料与租金凭据,职工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一年房租总额。由于目前公租房出售政策尚在拟订中,购买公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要等出售政策出台后才能确定。
2、提供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的产权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根据最新政策,租住公租房,只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即可提取公积金。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1、外省市人员到本城市工作的,必需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和一定的年限。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还要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其它地方和本市都没有住房的人员。具体的申请条件应该按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本文通过对公租房可以用公积金买吗,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相关知识的讲解,让我们了解到,公租房也可以公积金买,但是公租房出售政策尚在拟订中,购买公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要等出售政策出台后才能确定。

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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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5号。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电话:025—84722068;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5号。所以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地址是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5号。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经营范围包括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承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的受理、审核、备案以及楼盘表、面积管理、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和有关产权管理等管理工作;承担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监管工作;承担商品房市场、存量房市场、租赁市场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房屋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工作;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基础建设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基础测绘、项目测绘及测绘成果的保管和利用;承担有关档案的管理、统计和利用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各区房屋交易、产权管理、房产测绘、信息、交易档案业务进行指导;配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房屋登记工作;承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