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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财政局领导分工
九江市财政局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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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财政局领导分工

一、主要职责: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县级财政部门业务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财税政策和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负责市本级政府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助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保障性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九江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和地成本等进行评估与审查。 (十三)强化落实人才发展有关资金和财政政策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内设机构(点击链接)三、领导分工: 吴泽浔 九江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罗峰 九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预算科(预算编审中心)、国库科、行政科、政法科、教育科、金融科、政府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税政科、房改所及财干校、非税收入征管局、国库支付局工作。 黎咏华 九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管理科、综合科、研究室、社会保障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会计科、经济建设科、资产管理科、科技文体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工会、团委、妇委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金士海 九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法规科、农业农村科、乡财科、扶贫科、投资评审科、财政监督科、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信息中心及政务公开、平安建设工作。 曾华生 九江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负责会计学会工作。 严赤心 九江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 杜尊生 九江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大道89号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冬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办公室电话:(0792)8583713

九江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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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内设18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调研、宣传、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接待等工作。(二)综合科配合研究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预算资金和全市住房公积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彩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管理财政票据。(三)条法税政科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综合性财政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税收的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提出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和减免税等建议;负责财政税源调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四)预算科研究提出全市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政府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库管理以及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管理市本级政府债权债务以及政府投资收益;拟定市、区分配政策,承担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工作。(五)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六)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支出(七)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文化、新闻、出版等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八)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移民资金。(十)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和组织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十一)企业科承担商务、国资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十二)乡财科(乡镇财政管理局)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组织实施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乡财县代管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协调做好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指导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契税征收管理工作。(十三)外经科参与研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承担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和管理贷款资金和国内配套资金的使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十四)会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管理工作。(十五)财政监督检查局(九江市人民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副处级)贯彻执行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配合上级财政部门或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委托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财政财务监督工作。(十六)国有资产管理科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承担审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产核资、产权变动事项;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十七)投资评审科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决(结)算和标底及土地成本的的评审工作。(十八)人事教育科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拟订政府采购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和投诉受理。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