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教育系统、区属事业单位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工作岗位详见附表《邯郸市峰峰矿区2020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试用期内或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发布领取准考证公告之日结束。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审核的方式。根据《邯郸市峰峰矿区2020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需将所有报名相关材料(报名表提交电子表格、其它材料提交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hdffzzb@163.com。 提示:(1)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比例不限;(2)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邮件,报名截止日期后新增材料均无效。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后的《邯郸市峰峰矿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还需要教师资格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打印学信网学籍证明和所在学校提供的在读证明; (6)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读研期间获奖学金荣誉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参与课题证明材料,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其它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测评前应聘人员需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信息将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http://ff.gov.cn/)发布公告(领取准考证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报名截止之日)。 (二)测评 现场选聘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应聘者测评顺序,同一岗位应聘者题目相同。 测评以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按“体操打分”方式计算试分数,即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出平均分就是应聘者的得分。测评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各岗位测评合格人员,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学历学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解决,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加试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人员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 体检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携带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每样一份)、三张与报名表同版的本人小二寸照片(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到现场审核点交验报名材料,验证无误后留存复印件,原件交还本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2、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具体测评、资格复审、体检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通过电话和网站发布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四)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为2年,如服务期内离职,将取消聘用及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院校硕士等高层次人才自到峰峰矿区工作之日起,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办理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院校硕士等高层次人才,属于“英才入冀”计划且非本地居民,需租房或购买房屋的,落实有关住房补贴政策。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相当于副县级职务);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优秀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峰峰矿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区级人才项目。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的方式。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http://ff.gov.cn/)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0—5182409(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310—5182288(区人社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2664(区纪委监察局)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作出调整。 点击下载>>> 2020年峰峰矿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xls 2020年峰峰矿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选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邯郸大名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邯郸大名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社区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充实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方式及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择优录用的方式公开招聘。二、招聘岗位及人数2023年大名县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聘38人。三、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2.受过刑事处罚的;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4.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的人员;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7.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发布公告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13:30至10日17:00。3.报名地点: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6房间。4.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违纪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笔试面试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国家政策方针、社区及社会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2.笔试要求。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4.面试。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资格复审根据招聘计划,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对考生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根据烈士子女或配偶、党员、学历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条件,综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证件复审无问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在证件复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比例名额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公示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放弃原身份和待遇。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到岗工作后,由所在大名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3年。管理日常管理依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因工作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切待遇自然停止。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待遇社区工作者待遇参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注意事项1.招聘期间,本次招聘公告、通知、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2.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并记入大名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诚信档案。3.出现比例内名额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4.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政策咨询电话:大名县委组织部:0310-2750988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6586125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