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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才引进政策
山西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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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才引进政策

山西省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分6个方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将其他引进培育类的计划纳入“三晋英才支持计划”统筹实施,开展“百名高端领军人才引领行动”“千名拔尖骨干人才支持行动”和“万名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行动”。既着眼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激励、服务六个环节,也考虑了人才关心的工作、事业、生活、人文四大环境;从适用性看,既有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也有针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各类新型研发机构的;从创新度看,既有对原有人才政策的优化细化实化,也有很多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创新突破。一、山西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条件:1、学历(学位)要求: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2、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报名教育系统岗位中市属高校的,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报名其他需要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限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教育、卫生系统岗位的,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本科为生源省招生当年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报名农村、社区岗位的不限专业。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二、太原人才落户需要什么资料1、本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证》或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4、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6、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 一、压实党管人才政治责任1、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各市、县(市、区)组织部长就本地人才工作分别向省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省市县三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述职,逐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人才“第一资源”政治责任。

太原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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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

法律分析:太原市人才引进补贴政策如下:(一)人才补贴。1.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2.购(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他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给予12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3.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4.科研经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二)培养使用。引进至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满2年后,根据现实表现及有关规定,可择优选任、调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引进至农村、社区岗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依法依规进入“两委”班子。(三)人才流动。引进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满2年后可按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进行流动。(四)工资定级。引进至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一级,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两级。(五)职称评定。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根据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贡献,推荐评审认定相应职称。法律依据:《太原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 第三条 申领《居住证》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二)有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本市紧缺急需专业需求;(三)有高级技术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证书且符合本市紧缺急需专业需求;(四)具有特殊技能并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其他人员。

2022年山西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6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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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66名】

  现有专任教师近1200名,包括教授、副教授44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近400人。教师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70余人。

  诞生于世纪之交的太原师范学院如同一艘扬帆起航的大船,在世纪首航的波翻浪涌中高歌猛进,执着前行。2014年正式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9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正式列为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培育单位;2021年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科学谋划制定“五大方略”,坚定实现“五个突破”,在“六项重点任务”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打包发送至学校二级院系(研究所)进行报名,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见公告第六部分,同步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校人事部电子邮箱。

  应聘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2年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应聘院系-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

  3.报名提交材料:

  (1)《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等)、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学术成果、毕业学校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二级院系(研究所)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太原师范学院人事部。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351-2886228

  监督(举报)电话:0351-288603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1.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3.二级院系(研究所)联系方式

  太原师范学院

  2022年5月19日

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生名额
提示:

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生名额

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生名额在40人左右。 1、各招生学院各学科硕博连读招生名额不超过本学科录取总计划的40%,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总和不超过本学科录取总计划的70%。 2、山西师范大学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山西师范大学简介: 1、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建校60多年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师范大学。 2、是培养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3、“十四五”以来,学校全力推进“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力实施“学科高峰高原建设计划”,重点支持戏剧与影视学、化学学科率先建成高峰学科。 4、现有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2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