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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AME TECHNOLOGY CO.LTD.简体中文怎么写
ENAME TECHNOLOGY CO.LTD.简体中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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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AME TECHNOLOGY CO.LTD.简体中文怎么写

ename科技有限公司

TECHNOLOGY CO.LTD是科技有限公司
ename没查到是什么公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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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域名侵权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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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域名侵权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域名侵权的规定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第四条规定:“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争议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争议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争议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域名持有者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变更注册信息。《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第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使用或者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第七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向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产品;
(四)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产品与其向用户所作的宣传或者承诺不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和商标及域名相关的法律问题
提示:

和商标及域名相关的法律问题

根据商标局注册资料显示,对方诗玛顿有限公司(SHIMADEN CO.,LTD)于2002年在国内成功注册了SHIMADEN商标,指定商品为相关仪表仪器设备。而我打开上述国内域名,发现页面上不仅有“岛电代理”等信息,而且相关产品与日方产品同类,甚至标注的产品厂商都是“日本岛电”,总体感觉不妙。对于日方能否成功要回上述域名,关键在于以下几点:1、国内公司与日方有何关系,若是或曾是日方国内代理商,则将极为不利。因为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国内公司具有抢注恶意,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2、日方注册的商标是否已经构成驰名商标,若最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极为不利。因为目前关于商标与域名冲突问题,主要考虑商标是否驰名以及域名注册人是否具有恶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1)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2)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3)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4)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5)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因此,上述国内公司域名网站上的内容确实不太有利,这是我的看法。